PAG 太盟投资,资产管理规模约500亿美元,递交招股书,拟香港IPO上市
太盟投资,其三大核心策略部门包括:信贷及市场、私募股权、不动产。
自公司创立以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太盟投资已投资超过700亿美元。
就策略部门而言,31%投资于私募债务,36%投资于私募股权,19%投资于不动产、13%投资于流动性策略及公开市场。
就投资地区而言,52%投资于大中华区,21%投资于澳大利亚及新西兰,10%投资于北亚,4%投资于印度,3%投资于东南亚,其余11%投资于其他地区。
太盟投资的收入,主要来自为投资基金提供投资管理、顾问、咨询及资产服务以及行政服务等服务。公司通常将收入确认为(i)管理费收入;(ii)基金分派收益;(iii)使用费收入;(iv)收购费及出售费收入;(v)其他收入;及(vi)其他收益净额。
1、管理费收入 (Management fee income)
于往绩记录期间,集团的有效管理费率约为:
(1)信贷及市场策略下投资基金约为1.4%(不包括独立管理账户及新产品及策略);
(2)私市股权策略下投资基金约为1.6-1.7%;
(3)不动产策略下投资基金约为1.3-1.4%。
公司推出的新策略及产品可能会赚取较低的管理费率,随后由于随着时间推移,基金更加成熟而回调至更高的管理费率。随着基金规模的增长,公司赚取的管理费的绝对金额将随着时间增加。
2、基金分派收益 (Fund distributions)
公司与管理的投资基金,签订投资管理和有限合伙协议,使公司有权收取公司管理的投资基金收益所产生的一定份额的基金分派收益。基金分派来源于基金收益,GP有权获得投资产生的基金收益的20%。
公司获得的该等分派可能被收回,而分派金额取决于是否达到门槛,即达到基金投资者的特定回报率。基金分派收益拆分变更完成后,集团分配的基金分派收益比例将为10%,90%将分配予投资团队与集团外部的PAGH LLP。
3、使用费收入 (Utilisation fee income)
使用费收入,根据公司与所管理的基金订立的次级参与协议收取。该等使用费通过为公司的信贷与市场基金在中国所投资项目的贷款提供担当而收取。该使用费收入,按年收取。
4、收购费及出售费收入 (Acquisition fee and disposition fee income)
如公司的部分不动产基金收购或出售一项实物资产,则公司按资产的购买价格或出售价格的一定百分比收取费用收入。
公司在相关购买或出售交易发生时确认相关收购或出售费,并无向私募股权基金或信贷与市场基金收取该等费用。
5、其他收入 (Other income)
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在信贷与市场策略部门下由公司代若干支基金支付的薪酬开支的报销。这项收入受到公司一项相应的开支项目的抵销,即集团管理的基金产生的费用。
6、其他收益净额 (Other net gains)
其他收益净额,主要包括公司占GP对公司基金投资之公允价值增加的份额,部分被外汇亏损净额所抵销。GP投资是指本集团和公司的员工投入公司管理的基金和其他工具的资本,这类投资被称为「GP承诺资本」。GP承诺资本进一步统一公司员工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培养对公司强烈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公司的GP承诺资本主要由公司的员工而非公司直接提供资金。
创始人单伟建先生、Gradel先生、Toppino先生,他们持有B类股份,通过共同控制的PAGH Founders LLP行使,可控制行使30%以上的投票权。
PAGH LLP,持有A类股份,执行合伙人为PAGH Limited,其他合伙人为公司的创始人(亦为PAGH Limited股东)、高级管理层及员工。
黑石投资,通过Pegasus LP持股17.60%的股权(以最高4.9%的投票权益为限)。